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和利率调整的公告
日期:2023-09-15 13:00:44  发布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量:

尊敬的客户:

依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下同)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调整

(一)贷款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20000元”。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合理选择助学贷款额度。

今年尚未申请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上述贷款额度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今年已经提交贷款申请但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者联系办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高校助学贷款)修改贷款申请,调整贷款额度。今年已经签订借款合同的申贷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申请远程提高助学贷款额度(以下简称“远程提额”)。

(二)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调整为LPR60BP。贷款利率调整无需学生申请。

今年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申贷学生,即日起办理助学贷款时直接按照LPR60BP的贷款利率签订借款合同。对今年已经签订的借款合同,即日起助学贷款利率由借款合同约定的“LPR30BP”直接调整为“LPR60BP”。对存量(往年发放)的执行“LPR30BP”利率的助学贷款,统一于借款合同约定的今年的重定价日 (20231221日)将利率调整为“LPR60BP”。

二、远程提额申请流程

(一)提额范围

今年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二)提额规则

按照政策要求,可以申请提额的贷款金额上限为: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最高提额至16000元,研究生贷款金额最高提额至20000元。提额申请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分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按照提额后的借款金额发放贷款。具体进展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合同状态。

(三)办理流程

如需申请提额,请于即日起至20231022日(含)为止,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如未在20231022日(含)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额申请,则视同您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本次提额申请。

三、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国家开发银行

2023915

 

请点击政策发布 |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和利率调整的公告查看原文

 

 

分享到
0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