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各系部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拟通过30名学生受助“学校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5日-10月31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668-2338212
或以邮件形式发至:mlzzglzx@126.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5日